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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招摇撞骗冒充消防持伪造收据

更新时间:2013-08-27 09:19:07

冒充消防人员,以更换灭火器的干粉、安装消防应急灯等借口,到各店铺行骗。8月20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魏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据查,魏某在福建省漳浦县某复印店复印盖有“福建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印章的收据后,便开始冒充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行骗。

  从2010年底到2012年6月,魏某先后到漳浦县绥安镇某牛肉店、霞美镇某废品收购店、大南坂镇某木料加工厂,拿出复印好的收据,声称自己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刘某,以更换干粉灭火器中的干粉、安装消防应急灯、安装报警器、购买灭火器、购买《福建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的牌匾等各种借口向三名被害人陈某、黄某、商某行骗10次,共骗得4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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