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
诚信为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房屋楼层的规定简析

更新时间:2017-10-16 15:12:59

  11层涉及到的规范就相对要多一些了,主要还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范:

  7.3.1 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7.3.6 条规定: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3.7 条规定: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 2立方米 ,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 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8.2.1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消防电梯,消防施工,给排水设施

  成都消防施工提示,消防电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有明确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每层停靠;

  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kg;

  3、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 60s;

  4、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除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中也提到: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