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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企业消防工作安全问题及对策探讨

更新时间:2017-09-30 16:36:35

  成都消防工程 提示,石油企业是由石油与天然气的地质勘探、钻井、试油、采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处理、油气储运及工程建设等诸多生产行业构成一体的综合性企业。生产作业高度分散、穿插交错,易燃易爆点多,作业战线长,分布面广,油区工农杂居,人员构成复杂,生产中有大量的设备、机械和建筑物,各类井、站、厂、库内处理或储存着的油气均属易燃易爆的烃类混合物,生产生活中常年油、气、火、电交织在一起,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且燃烧与爆炸又常相伴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一、与消防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和较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既是消防法立法的宗旨,又是消防工的任务和目标。

  与实现这一任务和目标相违背的行为,就是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影响公共安全的放火、失火以及消防工作中的渎职失职行为,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消防行为。它们分别构成放火罪、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的消防行为的特点

  (一)放火犯罪的特点。

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增大,油区所在地的国家公务员和油田职工收入逐年增加,而油区城镇及乡村人口收入的相对较低,致使不少城镇及乡村人口已盗抢油田物资为生计,盗抢不成而放火的现象时有发生。减员增效和改制分流力度的增大,部分下岗职工生活困难,有些集存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新因素。放火犯罪具有以下特点:犯罪人员的年龄跨度大,财产性犯罪多,偶发性因素强,侦破难度大,罪犯外逃的多、抓获难。

  (二)失火罪的特点。

从犯罪构成看失火罪具有以下特点: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火灾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行为人在客观方面,造成了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失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须满16周岁以上),失火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特点。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企事业单位法人、职工、个人及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对存在火险隐患或者有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场所和设施,以及有不安全因素的行为,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石油企业消防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我们的综合国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消防事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进步,但是消防事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不力,企业消防部门无权监督,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等都是消防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的表现。

  (一)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随着石油石化行业改制分流工作的深入,原来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人员增多,多种经营单位破产、人员失业,企业员工工资待遇较低,职工子女就业困难,在岗人员稳定感差,等等。这些都是当前新增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都会给企业的消防安全带来新的隐患。

  (二)消防设施不健全。尽管石油企业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且一旦发生火灾,必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但其主要任务是抓油上产、多拿利润。有些单位领导,重视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消防资金的投入跟不上,与之配套的消防设施不健全。是容易导致消防责任事故发生的。

  (三)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80%以上是由于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深层次地剖析原因,主要是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相当多的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侥幸心理严重,违章冒险作业,容易导致失火或者消防责任事故发生。

  四、搞好石油企业消防工作,减少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危害的对策

  火灾事故的发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生产、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对社会和家庭带来影响。保证石油工业消防安全,首要的是要做好预防工作。消防工作作为石油企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当认真研究,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要严厉打击放火行为。放火破坏是油田火灾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应重视和加强护厂巡逻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打击破坏油田生产设施的行为,严惩放火破坏分子。同时,在改革工作中,随时解决暴露出的问题,尽量做到不留“后遗症”,也是预防放火行为的措施之一。

  其次,建立健全并贯彻好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预防和控制失火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基础措施之一。做好消防工作,制度是保障。通过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减少和杜绝失火事故的发生。

  再次,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消防整体规划和装备设施建设,是预防和控制失职渎职导致火灾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消防规划是保证石油企业油气生产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企业防灾减灾能力的基础。石油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规划,从长远打算逐步完善配套消防设施,不断改善消防技术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性能和配备水平,提高高科技装备在灭火战斗中的比例。

  最后,改革消防管理体制,理顺责权关系,实行依法治油火。也是预防和控制失职渎职导致火灾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石油企业的消防工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消防机构的设置上,应体现石油行业的特点和专业技术的特殊性,参照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和核电厂公安消防机构的设置,自上而下地健全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消防监督管理。更有利于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和消防事故责任人。有利于有效遏制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达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以上内容是成都消防工程理解,如有不合适不对的,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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