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位于徐州市火车站商圈内,其1至6层是商业、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建筑面积近6.3万平方米。23日,徐州消防支队组织由20名工程师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该商场进行消防验收,在经历了一整天的现场核查、测试后,因商场疏散设施、消防车扑救场地、消防车通道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支队对其出具了不合格意见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重新申报验收。
18日,徐州支队验收科人员再次来到该商场进行消防验收工作,却发现该商场36家店铺正在进行室内装修,施工面积近8000平方米,施工现场非常混乱,电气线路随意牵拉。在验收未合格、装修未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的情况下,商场还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针对这一问题,消防验收人员耐心地向商场负责人解释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此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严厉惩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作出对该商场责令停止施工、处罚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商场负责人尽快将图纸、有关材料报送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经消防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前不久,徐州支队在检查中又发现了问题。支队消防人员来到该商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商场内人流涌动,已经是营业状态了。消防人员立即告知商场负责人,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违法行为,商场负责人却解释是在试营业。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消防人员告知商场负责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规定,支队作出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罚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