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敷设在可燃资料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维护或选用阻燃电缆,且应避开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电气线路应定时检查。
2、打谷场的电力、照明线路宜选用埋地穿管敷设,其管材不该选用竹管和塑料管。打谷场的每台电动机应设独立的操作开关,并应设在开关箱内。开关箱到电力设备之间的线路,禁止选用插头衔接。打谷场内的照明灯具与可燃物间隔不该小于1米。
3、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衔接应牢固,不该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禁止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
4、导线的耐压等级、安全载流量和机械强度应满足用电场所的运用请求,用电设备不该过载运用,不得随意添加保险丝的截面积且禁止选用铜丝、铁丝等替代保险丝。
5、准确运用电饭锅、电熨斗、电热毯等电热设备,运用时期应留意关照,运用后及时堵截电源。
6、照明灯具、电取暖设备外表的高温部位应与可燃物坚持安全间隔,当接近可燃物时,应采纳隔热、散热等防火维护办法。禁止在电取暖设备上掩盖可燃物。
7、电动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分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应尽量在室外进行,线路插座应固定敷设,并依照运用说明书的规则进行充电。充电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